网上河北讯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疫情防控和案件执行两不误,盐山法院审时度势,群策群力,主动作为,在深度适用网络查控系统的基础上,积极借鉴民事案件互联网庭审经验,探索通过线上电话、微信、云会议等互联网形式助力案件执行,保证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的不间断,确保每名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有效、快速实现。
申请执行人盐山县某管件制造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团队梳理中发现该案件为民事调解案件。在当前各项执行措施受限的情况下,承办团队通过电话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及时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作为企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严重后果。在沟通过程中发现双方都有相互协商的意愿,承办人及时通过互联网视频连线形式,在线主持执行和解。经过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将相关执行款项先行打到法院执行账户,待疫情防控结束后,由被执行人将存放在申请执行人处的货物运走。因疫情防控期间受管控措施影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要追究。同时承办人将与双方的通话录音、视频录像全部刻盘存入案卷材料备查。
2月5日,盐山法院执行局率先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实现法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三方连线,成功和解3起执行案件。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现场连线,视频调解,使得双方达成和解,这是盐山法院继该系统应用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网络调解后的又一次拓展延伸,为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推进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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