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新年伊始,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伴随着新年的钟声来临,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抗疫情。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根据省高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推广依托互联网法庭网上开庭的通知》精神,2020年2月3日上班第一天,东光县人民法院敲响了网上开庭第一锤。
开庭审理案件的原告刘某与被告房某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贷款购买的房屋一处归本案原告所有。离婚后在房屋出售过程中因钱款的给付问题产生纠纷,刘某将房某某诉至本院,要求被告给付卖房款15万元。法院受理此案后,在送达过程中发现被告不在居住地居住,具体去向不明,法院依法公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在庭审前一天,主办法官放弃休假,主动和原告及其代理人取得联系,讲清全国及当地抗疫形势,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取网上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本案。主审法官提前将网上庭审的注意事项、软件下载等问题通过微信方式告知原告代理人,先一步进行测试,法院后勤保障和技术人员做相关的技术指导。
庭审期间,法院技术人员全程提供技术保障,网络庭审信号通畅、语音清晰,通过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本案顺利审结,并于当日结案。此案为东光县人民法院节后网络庭审第一案,为今后在防疫新形势下的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一个新思路,为新一年的工作开启了良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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