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陆欢) 由于天气转冷,晚上9点,宽敞的街道已经变得空空荡荡,而此时的卢龙街头,却出现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穿着粉嫩,骑着一辆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旁若无人的逆向行驶,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将她“捡”回了家。
11月2日晚9点,卢龙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民警齐浩林、王志新在事故出警返回途中发现了一名的小姑娘。小姑娘骑了一辆带辅助轮的自行车,“行驶”在永平大街与龙城路交叉口,正在等红灯。“当时路面上就她一个人,身边也没有大人陪同。”王志新赶紧喊住小姑娘让她别乱动,并将车停到了路边,上前了解情况。
小姑娘说自己正准备回家,民警问她家长在哪时,她回答说父亲在家里,而她的家就在十字路口附近。两名民警一商量决定送小姑娘回家,走了没一会,小姑娘便指着一家沿街商铺,说那就是她的家。没想到的是商铺的老板并不认识这位小姑娘。民警赶紧再问其父亲的名字,小姑娘说自己的父亲是张某某,民警立即联系城关派出所民警帮助小姑娘寻找父亲,然而根据小姑娘提供的家庭信息进行查询比对,年龄相仿、姓名相同的人小姑娘都不认识。正在此时,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报警说走失了一个7岁的小女孩,年龄穿着都一致,于是赶紧联系当事人。
报警人正是小姑娘的父亲。原来,由于发音不清小姑娘将父亲的姓氏由周说成了张。当晚,家人带着小姑娘去逛超市,逛了一半时发现孩子不见了,认为她走不了多远,就在超市附近四处寻找,结果没找到,就赶紧报了警。
捡到的“娃”找到了家,民警自然欢喜,然而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警方提醒:孩子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监护人带其外出时一定要加强看管,并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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