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8月4日上午,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国同志带领我院一行人来到庆云镇蔡八里村和望树镇于庵村,为受助村民送去司法救助金和生活慰问品。
一直以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动救助、及时救助、多元救助,持续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更有力度、深度和温度,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案情回顾一:2019年8月27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朱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沿205国道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至庆云大桥北段时,与由南向北正常行驶的受害人张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受害人张某某颅骶骨骨折,脑挫裂伤,并伴神经系统症状,致生活不能自理,因高额医药费和后期治疗且生活需要家人照顾,朱某某无赔偿能力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使家庭陷入极度困难。
案情回顾二:2020年7月10日16时许,邢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沿盐山县辛霞线由东向西行驶至辛霞线于庵村路段倒车时,与后方受害人李某某驾驶的残疾人电动轮椅车相撞,造成车辆损坏,李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肌肉组织坏死感染,右腿截肢,生活不能自理,因高额费用和后续治疗且生活需要家人照顾并无经济来源,肇事方邢某某无赔偿能力赔偿被害人及家庭成员各项损失,使家庭陷入极度困难。
上述案件移送至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后,承办人发现被害人近亲属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是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部门。作为盐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国跟踪落实。随后,检察官把4万元救助金分别送到申请人手上。
“你的身体现在恢复得怎么样?”“治疗过程有没有什么困难?”王兴国检察长详细询问了受害人家庭经济情况、原案件执行情况和现在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看到检察官,受助群众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检察长王兴国表示,在对困难当事人给予资金救助的同时,我们综合运用法律援助、心理安抚、释法说理等多种方式,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国家和全社会的关怀关爱,通过多元救助实现暖心帮扶。
“司法救助”让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更接地气、更有力度。检察长王兴国强调,在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平赢公信,以看得见、听得懂、摸得着、信得过的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统筹做好检察办案、司法救助、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为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等群体提供救助和关怀,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我县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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