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谢婉若)近日,深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郭超法官审理了一起多人受伤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寻找到了同一事故的其他受害者,合并审理该案件,不仅解决了先行向法院提出赔偿诉讼的当事人的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也使得此次事故的其他受害者得到相应赔偿,同时受害者之间也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充分体现了深州市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精神。
2020年,高某某驾驶的车辆与刘某某驾驶的车辆相撞,相撞后,又与刘某驾驶的挂号车相撞,造成三方车辆损坏,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倪某某、邵某某五人受伤的的交通事故。此次事故经深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高某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刘某某和刘某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王某某、倪某某、邵某某不负责任。后刘某某为维护自身权益,将其他驾驶员、车辆所有权人及其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郭法官了解到此次事故的其他受害者均未提起诉讼,无法按照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导致该案件无法正常往下推进,且其它受害者经常住所地均为江苏省,距离太远,更大大增加了寻找到其他受害者的难度。郭法官通过各种方法终于联系到本次交通事故的其他的受害者王某某、倪某某、邵某某,之后与其进行深入的沟通和交流,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受害人参加诉讼,讲明其间利害,告知不起诉受害人放弃诉讼的法律后果,并分别给其邮寄了法律手续。高某某明确表示自愿放弃交强险限额内主张赔偿的权利,同意在其他车辆交强险限额内优先赔偿其他受害人,不再起诉主张权利。其他受害人也向深州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这样,一起五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郭超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结案,受害者得到了应得的赔偿。
该起五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不仅通过合并审理的方式快速的解决了当事人合理合法的诉讼请求,而且法官积极主动寻找其他当事人,让停滞不前的案件得以顺利推进,充分节约了司法资源,有力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正当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