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王依琳)东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调解为主、判决为辅”的审判工作原则贯穿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特别是涉企借款纠纷案件始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仅用半天时间便高效调解了四起有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该四起案件被告均向原告银行申请了小微快贷借款,后因借款到期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原告多次追要无果,故向本院起诉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因案件原告相同、被告均为本地小微企业及法人,且案件事实及证据大致相同,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郑法官将该四起案件进行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向各案被告了解当前企业经营状况,并结合银行还款的规定为其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对调解协议内容字斟句酌,成为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的“助推剂”。之后当庭制作调解书并送达,真正做到了对此类案件高效调解、快审快结。
司法不仅要公正,也要有温度。在审理涉及中小微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充分考虑企业生产经营遇到的痛点、难点与堵点,建立法官与银行高效沟通调解机制,形成三方合力助力调解达成,既赋予了企业在疫情之下“喘息”的机会,又有效保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对于稳定金融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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