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2022年6月2日,藁城区南孟镇某村一家人为藁城区九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送来锦旗。
赵胜利是藁城区九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今年4月,一起跨乡镇纠纷案件找到了他。南董镇某工厂在外墙体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工人李某(化名)与其他两名工友不慎从吊篮内掉下,造成李某死亡、另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死者家属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与工厂负责人王某(化名)发生激烈争吵、冲突,为化解矛盾,王某和包工头申请南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南董镇调解员的介入,初步缓和了当事人情绪,但就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李某家属因不是南董镇本地人而心存芥蒂,生怕调解员偏袒工厂一方。
经调解员了解,李某共有一子一女,家住藁城区南孟镇,张某(化名)为李某妻子,来自藁城区九门乡。南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与九门乡、南孟镇的沟通,形成了乡镇联合调解的工作方案,由九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赵胜利主导本案的调解工作,南董、南孟两镇配合。
接案后,赵胜利与派出所民警先到李某家中了解情况,稳定当事人情绪,用心倾听当事人基本诉求。起初,张某态度坚硬,李某儿女也同样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赵胜利耐心劝解到,“意外是谁都不想遇到的,而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我们必须冷静下来解决问题”。
另一边,赵胜利联合南董、南孟两镇调委会和派出所,赴厂方进行调解。工厂负责人王某表示,工程已经全部外包,具体招工由工程承包者负责,他并不了解施工人员情况,也不直接进行人员管理,对发生的伤亡事故他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同时,承包者表示,这个工程总价款并不高,自己也拿不出赔偿款。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赵胜利立即组织南董、南孟两镇调解员开会研讨,分析案情,找到赔偿的法律依据,帮助当事人依法划分责任,他们从普法工作入手,为王某和工程承包者详细讲解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案件中涉及的雇佣关系与安全生产等问题,明确厂方与承包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明晰法律责任的基础上,赵胜利进一步对赔偿数额问题开展调解。他专门邀请了乡镇法律顾问帮助计算赔偿数额,为三方当事人提供参考方案,经过近一个月持续地普法、调解,终于在各乡镇调委会和派出所的见证下,工厂、承包者、死者家属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场签订赔偿协议。对于受伤工人,厂方主动表示愿意垫付医疗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协商解决赔偿事宜。
目前,调解协议已全部履行完毕,死者家属拿到了赔偿款,三方当事人对调解员努力为群众解决问题的做法表示满意。就此,一起涉及多个乡镇、突发易激化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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