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3日上午,灵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曹伟伟仅用48小时便成功化解了一桩240万元的借款纠纷。通过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当事双方互相体谅,化解了矛盾,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得到当事双方的一致好评。
吕某与王某是夫妻,共同经营着一个施工队。2022年1月,吕某、王某向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40万元,约定借款一年,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2023年2月1日,因为吕某、王某没有按时偿还本金及利息,该小额贷款公司将二人诉至灵寿县人民法院。案件材料到达立案庭后,立案庭将该案转到“冀时调”,调解员曹伟伟迅速查阅相关卷宗,了解案情后与该小额贷款公司、吕某夫妇分别进行了沟通,经充分释法明理后,该小额贷款公司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案从立案至结案仅用时48小时。
近年来,灵寿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优先适用诉前调解程序,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优点。下一步,灵寿法院将继续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积极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基层组织、行业组织等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曹伟伟、徐静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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