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法官,谢谢您!如果没有法院的帮助,这拖欠了一年多的7000多元学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追回了。”在拿到法院发放的执行案款后,3月10日,灵寿县某幼儿园负责人董某特地赶到法院向宫慧斌执行团队送来锦旗。
胡某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其女儿在灵寿县某幼儿园上学期间,无故拖欠幼儿园学费7000多元达一年之久,幼儿园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在法院审理期间,当事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约定分期还款,但胡某某与张某仍拒不支付欠款。本案立案执行后,宫慧斌执行团队实地走访了被执行人所在村委会和部分村民,并对胡某某与张某的财产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发现二人具有劳动能力且有一定收入来源,具备履行能力。宫慧斌执行团队果断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并提请了司法拘留审批。胡某某与张某迫于法院的强大执行威慑,立即将全部执行案款主动交于法院,本案执行完毕。
公正司法是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灵寿法院执行局在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杨瑞香、柳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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