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光法院南霞口法庭与东光县塑料包装协会协调联动,共同调解了一起定作合同纠纷案件,为双方长达一年多的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也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精准且合理的司法建议,为双方企业的持续良性经营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法律处方,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本案原、被告双方均为从事塑料加工的公司,因被告在原告处定作共挤膜,产生定作合同关系。后因被告迟迟未给付货款,原告公司诉至法院。被告公司辩称,因案涉共挤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其为下游客户制作的包装袋遭到退货,对欠付货款不应给付,并反诉并要求原告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分别于诉前、庭前、庭后,多次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在产品质量问题上争执不下,各持己见,且均表示不启动鉴定程序,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并未简单依据现有证据作出判决,而是就案件中涉及的塑料袋重量、薄厚、复合加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等专业问题,主动向东光县塑料包装行业协会进行请教、咨询,并邀请行业协会介入本案的调解工作,依托于协会力量从专业角度对双方进行协调。经过法官从法律法规角度释明相关规定、可能面临的诉讼结果,行业协会发挥其职能作用,站在专业知识角度、规范行业规则方面积极协调引导,两方共同发力,协调联动,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由被告给付原告部分加工款;被告自愿撤回对原告公司的反诉请求,不再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现双方纠纷已经履行完毕。
东光法院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引入行业协会共同化解纠纷,发挥其规范和引领行业发展的职能作用,共同解决县域企业间的矛盾及纠纷。通过法院发挥司法职能与行业协会规范指引的共同发力,东光法院将进一步将法官联系人机制走深、走实,时刻关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的涉企纠纷隐患,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及帮助,为企业的发展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推进塑料包装产业快速高质量发展。(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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