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县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王文彬耐心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使当事人成功化解矛盾,化干戈为玉帛。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被告赵某在某小区内驾驶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与原告张某停放在路边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对原告的车辆造成损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花去维修费四千余元,但是一直未得到被告的赔偿,无奈诉至景县法院。
案件审理:
案件受理后,王文彬法官充分阅读卷宗,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案涉争议数额不大,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提出原告所诉金额过高,要求降低1500元,原告则主张所诉金额是实实在在花去的维修价格,一分也不让。意见不一导致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王文彬法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认真听取各方诉求,耐心疏导,明法明理,等双方心平气和后,提出了折中的赔偿金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赔偿3000元。但是说到履行期限时,被告表示自己眼晴先天残疾,几近失明,工作机会和收入都很少,请求分期赔付原告。原告对此不能理解,认为自己已经做出了让步,被告依旧拖延,不是诚心赔偿,希望法院判决给付。
在这种情况下,王文彬法官没有放弃调解,进一步与被告沟通,此时被告情绪崩溃,几近哽咽,诉说自己先天性弱视,父亲早逝,生活贫困,现在家中还有年迈的母亲需要赡养,自从接到法院传票,自己的情绪一直处于紧绷无助的状态。在此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有悲观厌世的倾向,如果硬性判决,案子虽然可以结,但矛盾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化解,也会为社会增加不安定的因素。在了解该情况后,法官运用法理、情理的方式双管齐下,双方当事人均有所触动,原告同意被告分期给付,被告表示会积极工作,尽快将欠款赔付给原告。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一件看上去很简单的案件,一笔看起来数额不大的赔偿款,有可能变成压垮生活的“最后一根稻草”,人民群众需要法院的公正裁决,也需要感知司法的“温度”。景县法院将始终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运用情、理、法交融的工作方式,尽可能地减少社会矛盾,彰显人民法院情系于民、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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