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专程来到深州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扬正气、法治护航兴营商”的锦旗递到了执行干警手中,真诚地感谢深州法院执行干警运用强制执行和有效协调相结合的方法,执结了一起纠纷已久的买卖合同案件。
原告河北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任丘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深州市人民法院判决后,因被告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支付货款16010元的义务,原告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李健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因被执行人公司在沧州市任丘市,并非深州本地企业,执行法官只能多次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若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令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措施,如此将对公司的信誉、贷款及业务往来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而且若查实有财产拒不履行,将面临拒执罪的风险。迫于执行的强制手段及法官耐心的风险告知,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是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高效的司法环境。近年来,深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的同时,注重沟通协调,“双管齐下",一方面充分兑现胜诉权益,另一方面全力保障被执行人公司的正常运转,为企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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