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增强,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形成了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日,昌黎县安山镇某村村民冯某上班途中在路边草丛中发现一只“小老鹰”,并在第一时间联系公安机关。
12月4日,民警接到报警电话:我是安山镇的村民冯某,上班途中在路边发现一只“小老鹰”。接到冯某报警后,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通过查找相关资料发现,这可不是一般的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属于小型猛禽,一般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多单个或成对活动,飞行较高,以大型昆虫、鸟和小型哺乳动物为食。
民警接到“小家伙”后,立即联系了北戴河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同时对其身体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明显外伤。为了“小家伙”的健康成长,民警又带“小家伙”去了医院,医生为其做了各项检查,发现并无大碍,为了保证小家伙更快回到森林家园,对几处细微伤口进行了处理。
据悉,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现已痊愈,已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珍爱动物,人人有责,猛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在救助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防护。遇到“落难”野生动物时,切勿进行惊吓、攻击、捕捉等行为,要立即联系公安机关,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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