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河北讯为健全完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作协同机制,形成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合力,藁城区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河长领导下的检察机关与河长制责任部门协作配合体系。突出强化组织体系建设、强化会商机制落实、强化信息共享、强化案件办理协同配合、强化重点问题督导督办,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治理保护目标提供保障。
强化组织体系建设
成立“河长+检察长”工作联络室,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与检察机关分管负责同志共同担任联络室主任,河长制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共同协助河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强化联席会商机制落实
检察机关和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河长制责任单位通过联席会议的形式共同研究议定推进河长制需要解决的重大疑难问题,共同研究“两法衔接”方面的问题,协调解决执法问题,交流相关案件信息,统一执法思想和尺度。
强化信息共享
检察机关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河长制责任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定期通报制度。依托“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责任部门行政执法信息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共享,尽快实现涉河湖生态保护领城违法信息、执法信息和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强化案件办理协同配合
河长制办公室及河长制责任部门与检察机关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涉河道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案件线索,实行双向移送;对于移送的案件线索,要建立移送案件线索管理台账,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并在办结后十日内移送反馈办理情况和处理结果。
强化重点问题督导督办
对于上级交办、转办、督办的重大案件、媒体曝光的案件、涉众面广的案件、跨行政区域的案件,采取联合督导督办的方式推动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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