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便民利企为导向、诚信守诺为支撑,通过建立“申请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当场许可、监管部门履诺核查”工作机制,推动告知承诺制度落实落地,切实为群众“减负”。
一是编制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我市行政许可事项,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不会产生严重危害后果的79项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改革范围。
二是确定告知承诺制适用对象。按照我市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对申请人信用状况良好、符合告知承诺许可条件并自愿作出有效书面承诺的,当场办结。截止目前,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办件1106个。
三是规范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对告知承诺事项分为“承诺限期补齐”、“承诺代替申请材料”、“承诺免于实质审查”三类办理。其中,承诺限期补齐事项12项,实行容缺办理、立等可取;承诺代替申请材类事项50项,一份承诺书可代替多份证明材料,共计减免申请材料101份;承诺免于实质审查事项17项,承诺达到审批条件可免于现场核查,共减少现场核查环节 17个。
四是依法追究违诺责任。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由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承诺内容核查,发现存在不实承诺或违反承诺情形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推送至邢台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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