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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纠治“两违四乱”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查摆问题,及时建章立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培训学习。针对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不文明,法治意识淡薄的情况,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二)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对2024年以来办理的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每年度开展两次案卷集中评查工作,及时纠正整改不规范案卷。
(三)建章立制。2026年3月份以来,相继建立健全了《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案源线索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
(四)规范涉企检查,杜绝“乱检查”行为。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检查扫码入企管理办法》等各项规定,减少对市场主体的现场检查频率与频次,坚决做到“无码不进企业”“无事不扰企业”。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把各项检查尽量统一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之下,做到“应联合尽联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杜绝了“乱检查”行为的发生。
(五)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杜绝“乱罚款”行为。严格落实国家总局、省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对各类市场主体首次、轻微、非主观故意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责令限期整改的行政手段,帮助指导经营主体改正违法行为,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有效地杜绝了“乱罚款”行为的发生。
(六)行政强制双审批,杜绝“乱查封”行为。执法股室对市场主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前,首先要经局法制股审批,法制股在审查证据材料、适用法律等基础上审批后再报主管局长审批,主管局长对证据材料、适用法律和法制股意见审查后再做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有效地杜绝了“乱查封”行为的发生。
下一步,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纠治“两违四乱”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坚决防止“两违四乱” 问题反弹,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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