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邢台市生态环境局清河县分局出台《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九条措施》,从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强化要素保障、优化柔性执法以及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等方面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生态环境条件。
试行“预约式”服务。对有新建项目意向的企业,推行“挂号预约”工作机制,提前介入服务,提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等方面技术指导,对于市批项目,成立服务专班,全程跟踪帮办,推动新建项目及早落地。
试行“订单式”服务。主动对接企业,建立微信服务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发展过程中各项诉求,根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供“订单式”精准服务,真正做到“企业点单,环保服务”,助企降本减负,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实行“远程式”执法。加大对在线监控、分表计电、VOC报警、移动执法APP等前沿科技手段的运用,提升非现场执法帮扶能力,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环境问题,减少对守法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打扰。
推行“包容式”执法。严格贯彻执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办法》,全面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对首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在把握法律底线尺度的同时,展现执法温度。
打造“引导式”服务。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升B创A”帮扶指导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企业绩效分级政策优势,加大政策宣传与精准指导力度,助推全县企业“升B创A”,让规范管理、守法经营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
落实“弹性式”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依据不同区域、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管控措施强度和方式,做到既能精准落实上级各项管控政策要求又能为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空间,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打造“争创式”服务。充分发挥清河有色金属合金制造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示范作用,广泛推广成功经验,拓展项目融合,助力整个产业集群实现绿色转型。同时,借助生态环境气候投融资平台,深入挖掘有投融资需求的企业,纳入省平台备案库,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助力企业争资引项,实现节能降碳和减污增效。
实行“分包式”服务。建立全县重点企业帮扶台账,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带队,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分包帮扶活动,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帮扶企业解忧纾困,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畅通“响应式”渠道。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响应群众诉求,形成环境信访受理、查办、回访、问效闭环管理。同时,扎实推进清廉建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严查快处,净化生态环境系统政治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