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政府工作部门,位于滨湖大道与金鸡大街交叉口东北角。2008年10月成立,先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1年3月,更名为“城市管理局”,加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牌子。2015年7月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17年8月21日,在冀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基础上加挂冀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
主要职责是: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供热供气、城管执法、垃圾处理等。
自2008年以来,在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下,先后荣获河北风景园林先进集体奖、2009年度“三年大变样”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实绩突出单位、2010年度特殊贡献奖、2009、2010、2011年度卫生先进单位、衡水市2011—2012年度文明单位、衡水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先进集体、2010年度争取资金领引项目先进单位、2013年度重项工作突破奖、2013年度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并在2009年省人大、省政协、省建设厅组织的“燕赵杯”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竞赛中名列第五;2010年被授予“省级园林城市”;2013年省政府授予“2012—2013年度人居环境进步奖”;由我局负责的滨湖公园被省住建厅评为四星级公园;2014年通过了“省级园林城市”复查;2015年被授予“重项工作突破奖”;2016年被授予“推进新城镇化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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