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政协是人民政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重要力量,处于“一线中的一线”,有着开门就是群众、协商就在基层的独特优势。解决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优势彰显,事关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发展,事关人民政协制度成熟定型。县政协如何在不给上级政协及同级党委增添负担的基础上,利用自身优势,通过全面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来破解“两个”薄弱的问题。
一、当前县政协“两个薄弱”问题的具体表现
县政协在“两个薄弱”问题的解决上已取得了很大成效,但对标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照县政协工作实际,尚存在一些不足:
注重创新协商形式,但成果转化有待提高。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样的协商形式,强调履职工作开展,忽视协商结果转化,协商成效停留在党政主要领导的批示上,对是否转化为决策思路以及采纳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不够。
注重打造履职平台,但作用发挥有待加强。大力推进“委员会客厅”等特色平台建设,履职实效不明显,在规范管理使用、作用发挥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存在“搭好了平台,还没有唱好戏”的现象。
注重健全组织机构,但人员配置有待优化。已形成“一办四委”架构,但人员编制不匹配,年龄结构不协调,将多兵少,存在“一人一委”现象,难以适应新时代政协工作发展需要。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缺乏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只有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联络员,政协工作在乡村尚处于无专职、无牌子、无经费、无场所、无制度状态。
二、县政协自身破解“两个薄弱”问题的具体措施
突出一个引领,强化组织保障。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党组作用,构建“县政协党组+机关党支部+专委会党小组”全链条组织体系,推动党的建设和履职融合发展,真正实现政协系统“两个全覆盖”,确保党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政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联合县委、县政府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协商和监督工作计划,出台相关制度文件,为政协履行职能创造条件。加强对政协在政治协商上主动、参政议政上支持、民主监督上欢迎、队伍建设上关心,确保政协政治有地位、建言有机会、出力有舞台、工作有作为,努力形成党委重视、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
落实两项制度,提升履职效能。按照分工和界别设置,实行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和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委员联系界别群众、专委会联系界别的联系制度,团结带领广大政协委员凝心聚力、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政协工作实效。定期召开政协各参加单位会议,鼓励引导政协各参加单位参加政协工作,建立“主席会议成员+专门委员会”联系参加单位的工作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同参加单位中政协委员和非政协委员的联系,为参加单位参与政协活动搭建多种平台,充分挖掘政协参加单位的人才资源优势,发挥其在政协组织中的重要作用。
构建三级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出台《政协委员参与基层协商的实施意见》,设立县乡村三级协商议事会议,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立足于“不建机构建机制,不增人员增力量”,各专委会分别选拔聘用2-3名优秀委员作为驻会专干,配合专委会主任开展日常工作。在乡镇建立“党委副书记分管+专干具体负责+村(社区)联络员信息沟通+委员工作室补强”的新模式,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前提下,按照“党委领导、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的要求,坚持“一室多用”,依托各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现有资源,建好用好协商议事室、委员工作室,推进村(社区)设立政协信息联络站,将专干委员工作室和界别委员工作室力量整合、下沉乡镇,进一步增强工作力量,开创乡镇、农村政协工作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协工作县乡村三级全覆盖。(韩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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